商號設立應準備文件

  1. 決定商號(工作室、企業社)名稱(選取1、2個名稱,進名稱查詢網頁確認無重複)
  2. 決定營業項目(營業項目查詢),從事網拍者請再提供會員帳號、信箱及網址。
  3. 決定營業場所(台北市請先提供建物謄本給本所作台北市營業業場所預查)
  4.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、聯絡電話跟地址
  5. 決定資本額(同意書等相關文件本所會準備給您簽名)
  6. 房屋租賃契約、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及最近期房屋稅單或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
  7. 收到預查函後,持預查函、負責人章及身分證至銀行開籌備戶,並匯入資本(需負責人親自去銀行申辦,資本額低於25萬者得不開戶)
  8. 刻登記大小章(本所可代刻),待本所送件申請商號設立
  9. 本所收到公司設立核准函後,送國稅局申請營業稅籍登記
  10. 取得稅籍編號及統一編號後,待本所通知後攜帶證件至國稅局簽名(需負責人親自前往簽名)
  11. 收到商號設立核准函後,去銀行將籌備戶轉為商號正式戶(資本額低於25萬者得不開戶)

其他加辦項目

  • 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
  • 申請工商憑證
  • 代刻大小章、免用統一發票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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